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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穷啊啊啊啊

  没有道德底线的叶清欢在宗门食堂吃饱喝足后,还顺走了一套干净的锅碗瓢盆,还没走到山门,整个无极宗都知道她被赶出宗门了。

  食堂管事猛拍大腿,悔恨不已,“早知道就不让她拿了!”

  叶清欢站在山门处,转头看着空空荡荡的台阶,神色复杂。

  炮灰就是炮灰,在无极宗混了这么多年,居然没有一个人来送她!

  这么想着,就听到有人叫住她。

  叶清欢翻了个白眼,这人还不如不来。

  “二师姐,你不会是来留我的吧?”

  “你想得美!”凌月居高临下,拿下巴点了点,“把你这身衣服留下,这衣服代表了无极宗,你没资格穿。”

  切,谁稀罕。

  叶清欢二话不说,原地脱外裳。

  她早就想说了,这校服丑爆了,土黄土黄的,整得跟美团外卖似的。

  她从乾坤袋里拿了身常服穿上,将换下的衣服卷成团丢给凌月。

  “二师姐,你有没有想过,我暗恋我的师尊,你暗恋你的大师兄,咱两井水不犯河水,你为什么总要跟我作对?”

  凌月一怔,呆住了,显然从来没想过。

  她不知道,可手握剧本的叶清欢知道,还不就是因为傻逼作者强行扯的矛盾,后来你来我往多了,没仇也生出三分仇了 。

  “你……你……你……你胡说八道!谁谁谁谁暗恋大师兄了!你以为谁都像你……”凌月涨红着脸磕磕巴巴,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
  “别装了,咱两谁不知道谁。”叶清欢摆摆手,抬脚往山下走,既给二师姐添添堵也算是最后善意的忠告,“大师兄可是为了小师妹连命都可以不要,别人不敢去的魔涧他说去就去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师姐,你好自为之吧!”

  凌月揪着衣服,狠狠掷在地上,突然想到什么,环顾四周,确认无人,才安下心,跺了跺脚,恼羞离去。

  踩下最后一层阶梯,叶清欢回头看着身后的三千长阶,片刻,扭头就走,孑然一身,毫无留恋。

  …………

  穷啊!

  真的!

  太穷了!

  下山十几天 ,叶清欢巴拉着乾坤袋中的灵石,叹气叹的整个人都萎成一团。

  她就应该让无极宗赔偿灵石!

  谁能想到呢,堂堂玄霄真人的亲传弟子,居然是个穷光蛋。

  原身大概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被逐出师门,也没想过有一天会独立讨生活。她在无极宗的几年,是个彻彻底底的月光族,就没攒过私房钱。

  叶清欢虽然将房间里的东西都巴拉进来了,但那都是些平常物件,换不了几个钱。至于符纸丹药法器法宝之类的,那是要留着保命的。

  不行,她不能再躺平了,她得支棱起来,难不成以后要一直靠典当度日吗?

  不!

  叶清欢摸着脸上的络腮胡,眼神坚定。

  “我说姑娘,你到底要吃什么呀?”一旁的店小二不耐烦催促,“你看这么多客人,我忙着呢,你要没想好,我就走了。”

  “你怎么知道我是姑娘?”叶清欢愕然,她脸上这把大胡子都遮了大半张脸了,涂了黑粉,衣服也宽宽大大的看不出胸前的起伏啊,还特地变了声线,这个凡人是怎么看出来的?

  店小二翻了个白眼,跟看傻子似的,懒得理她,爱装就装吧,“行行行,那小哥你要吃什么?”

  叶清欢:“…………”

  “来两个肉包吧。”

  “等等……算了,还是来两个馒头吧。”

  有陷的太贵,吃不起。

  店小二扯了扯脸皮,继续问,“那房间今晚还续住吗?”

  叶清欢摇头,“算了算了,不住了。”

  一晚房钱够她吃多少个肉包了!

  店小二彻底冷了脸,嗤了一声,轻飘飘落下一句,“穷鬼。”

  你——

  叶清欢差点就要捶上去了,但一想到把人捶伤了她还得赔医药费,她哪有这个闲钱啊,忍了忍,又忍了忍,只能磨了磨牙,说出了一句退婚流男主经典台词——

  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莫欺少年穷!

  …………

  吃了一肚子气,叶清欢带着她所有家当,啃着馒头,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。

  这几天之所以在客栈躺平,主要是因为她抱着侥幸心理,万一哪天睁眼就回去了呢。但现在,认命了,回不回得去暂且不说,还是先解决生存问题吧。

  她拍了拍大胡子上沾着的馒头屑,想着要不把胡子撕了,反正也没什么用,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你是个女的。电视剧果然都是骗人的,什么女扮男装,当别人都是傻子呢!

  转念一想,她在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,能挡挡脸也是好的。

  咚咚咚——

  一阵铜锣声起,人群骚动起来。

  叶清欢一脸懵逼的被人群挤着往前走,停在一处告示前。

  一个家丁打扮的男人/站在告示前,手里拿着铜锣。

  他一脸殷愤抱拳,声音里又带着隐隐的激动,“各位父老乡亲,昨夜子时,我家小少爷被一狐妖掳走,众家丁追至称心山脚,就失了踪迹。还望各为客居在此的仙人异士能侠义相助,我家员外酬千金重谢!”

  千金!!!

  叶清欢重重咽下最后一口馒头,干巴巴的一点也不好吃。她捏了捏藏在胸口的乾坤袋,心潮澎湃!

  什么叫瞌睡来了就送枕头啊!

  这就是啊!

  她长这么大,就没见过千两黄金摆在一起是个什么场景。

  必定漂亮极了!

  叶清欢想得眼睛都绿了,在人群中高高举手,“我去——”

  …………

  称心山地处清水镇,这片地是凡人聚集之地,毫无灵气,最近的仙门离这五百里,会路过这的修士凤毛麟角;加之民风淳朴,夜不闭户,怨气全无,连妖魔鬼怪都不爱来。

  偶尔蹦跶出个把小鬼精怪的,那点道行,见人就躲。

  会出现在此的狐妖能有多厉害?

  所以,叶清欢敢应榜救人,倒也不完全是因为穷疯了。

  稍稍理了理乾坤袋中的符纸法器,她背着把青铜剑就直奔称心山。

  速战速决,争取在天黑前回来,今晚,她要住镇上最好的仙来客栈,天字一号房!

  可惜啊,想象是丰满的,现实是骨感的,她在山中绕了三天,钱袋都捡了三四五六只,愣是连根狐狸毛都没见着。